|
如何確保采購需求合法合規?趕快看一下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十七年來,政府采購事業不斷發展,讓公務支出更陽光,不僅增強了國家財政支出的透明度,而且提高了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政府采購在公開、公平、公正的環境中規范操作,在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從源頭上抑制采購活動中的腐敗行為,促進廉政建設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由于政府采購規模擴大,政府采購項目成倍增加,不可避免地出現了廢標(失。﹩栴},其原因很多,諸如采購文件編制、供應商應標水平、評委評審失誤等,但大多是采購需求問題,因“符合專業條件的供應商或者對招標文件作實質性響應的供應商不足三家”而廢標(失。┑牟少忢椖孔疃。 采購需求是編制采購文件的依據,更是供應商對采購人提出的需求進行實質性響應的重要信息,同時也涉及到供應商的成本測算、評估報價等重要業務決策。完整的采購需求應全面包括供應商需具備的資格條件及滿足采購人所需或公共服務的全部要求,特定情況下還需包括技術保障或服務人員組成方案等要求。 《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規定,采購需求應當符合法律法規以及政府采購政策規定的技術、服務、安全等要求。政府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應當就確定采購需求征求社會公眾的意見。除因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外,采購需求應當完整、明確。必要時,應當就確定采購需求征求相關供應商、專家的意見。 《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需求和履約驗收管理的指導意見》【財庫〔2016〕205號】 規定,采購人負責組織確定本單位采購項目的采購需求。采購人委托采購代理機構編制采購需求的,應當在采購活動開始前對采購需求進行書面確認。因此,采購人在編制采購需求時要將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放在首位,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政府采購合法合規。 依法依規設定供應商資格性和符合性條件 。ㄒ唬┕⿷痰淖再Y金、資產總額、營業收入(業績)、利潤、納稅額、從業人員數量等規模條件不能作為資格條件。 。ǘ┰O置的供應商資格條件,不得以滿足具體的幾家供應商參與作為衡量標準。 。ㄈ┎坏脤⒅挥羞M口產品能夠滿足的事項作為供應商的資格條件。 。ㄋ模┎少忢椖康奶厥庑砸髴蠂倚姓䴔C關或行業管理機構的相關規定,采購人可以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定供應商的特定條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1、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不應有傾向性和排斥性,要求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應合法合規或符合行業主管部門管理的相關規定,采購文件中應明確其評判標準和依據。 2、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應當結合具體的政府采購項目確定,不得設置與政府采購項目沒有直接聯系的資格條件。 3、除采購項目所涉行業有明確的強制性規定外,不得以制造廠家的條件作為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資格條件。 4、對于技術服務標準統一、市場競爭充分的貨物采購項目,不得將制造廠家授權書或者承諾作為資格性和符合性審查事項。 技術、服務要求詳盡具體 除政府采購法律制度明確規定以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在采購文件中指定或者變相指定品牌、型號、產地等。采購需求中的技術、服務等不能要求指向特定供應商、特定產品;不得以供應商產品獨一無二的技術參數、性能指標作為實質性響應內容,不得通過技術參數、性能指標設置排斥潛在供應商公平參與競爭,不得照搬照抄個別供應商產品的技術參數、性能指標。技術、服務要求的主要內容包括: 。ㄒ唬╉椖棵Q及簡要說明。 (二)技術規格、參數與要求、供貨數量與范圍、附件及零配件、備品備件的要求。 。ㄈ┓⻊諆热荨⒎⻊掌谙藜胺⻊找。 。ㄋ模╉椖楷F場、驗收標準、方法、安裝調試及技術服務(含培訓)要求、響應時間。 。ㄎ澹┌殡S服務、質量保證期、售后服務的要求; (六)報價要求、付款方式和條件。 。ㄆ撸┞男泻贤臅r間、地點、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式(提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 對采購進口產品的要求不能限制國貨 經財政部門審核同意采購進口產品的,限于進口產品可以參與該采購項目政府采購活動,但不得以此排斥或者歧視國貨參加招投標活動。不得在采購文件的技術參數、性能指標中標明“進口產品”、“原裝進口產品”等要求,不得完全或者大部分以進口產品的參數指標作為該采購項目的技術參數、性能指標要求,不得將進口產品作為優先中標(成交)的理由,也不得排斥或者限制國貨成為中標(成交)產品。 采購需求應當完整、明確 完整的需求包括功能及對應的性能要求、規格;材質及相應物理性功能要求;包裝及附帶工具;維修服務要求等。采購人編制的采購需求應當準確明了、規范,不可模凌兩可,似是而非。一是有利于供應商完整編制投標和響應文件,確保政府采購活動的公平和公正;二是保證評審工作順利開展,以及實現采購目標和物有所值目標的前提條件。 組織開展采購需求論證 對于重大項目或者技術復雜的采購項目,采購人完成采購需求編制后,應當通過采購需求論證,保證采購需求科學合理、符合實際,嚴禁豪華、重復、無用采購發生。采購需求論證過程中,擬邀請論證的專家或者專業人員,可以在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中選擇,也可以在庫外選擇,但應當具備與評審專家相當的專業水平。采購需求論證的內容主要包括五個方面:一是是否屬于政府采購政策扶持范圍;二是采購數量、采購標的的功能標準、性能標準、材質標準、安全標準、服務標準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強制性標準;三是擬采用的采購方式、評審方法和評審標準;四是擬確定的供應商參加采購活動的資格條件;五是政府采購項目的實質性要求,政府采購項目履約時間和方式、驗收方法和標準及其他合同實質性條款。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