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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大道與永安街交叉口智能信號燈挪移工程采購項目 競爭性談判公告白云大道與永安街交叉口智能信號燈挪移工程采購項目 競爭性談判公告 本采購項目白云大道與永安街交叉口智能信號燈挪移工程采購項目已批準采購,資金來源為財政資金,采購人為嵩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采購代理機構為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談判條件,歡迎符合相關條件的潛在供應商參加。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白云大道與永安街交叉口智能信號燈挪移工程采購項目 2、項目編號:YDCG2022010003 3、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4、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5、 預算金額 :173136.01元。 最高限價:173136.01元。
5、采購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的名稱、數量、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等) : (1)項目概況:本工程為白云大道與永安街交叉口智能信號燈挪移采購項目,內容為信號燈挪移至洛欒快速通道老樊店路口及相關配套工程。 (2)供貨期:30日歷天 (3)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4)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一個標段; (5)質量要求: 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歷天 7、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8、是否接受進口產品:否 3. 供應商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項目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項目政策滿足的資格要求: 根據《政府項目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 號,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微(監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企業項目。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供應商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并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或監獄企業證明文件; 3.2 法定代表人本人參加談判的,提供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參加談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供應商公章的授權委托書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證; 3.3根據《洛陽市財政局關于推行政府采購信用承諾制的通知》(洛財政【2021】11號),供應商須提供滿足相應條件的書面承諾書,以及違背承諾自愿承擔相關責任的承諾。投標人據實提供《洛陽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承諾函》。 3.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采購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將在評審時查詢供應商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關聯企業信息,查詢時將查詢網頁、內容進行截圖或打印,以作證據留存。) 3.5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本次采購實行資格后審。 4. 談判文件的發售信息 4.1 獲取談判文件時間:2022年01月21日至2022年01月25日,每天上午08時30分至12時00分;下午15時00分至18時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4.2 獲取談判文件地點:洛陽市洛龍區濱河南路61號東方今典天匯中心1號樓1903室。 4.3 供應商獲取文件時須攜帶以下資料: 供應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委托代理人(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身份證);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中小企業聲明函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或監獄企業證明文件;洛陽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承諾函;“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截圖。 以上證件要求驗證原件,留復印件1套(復印件須加蓋供應商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項目使用”或“與原件一致”等字樣)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發放談判文件。 4.4 談判文件價格:300元/本。 5. 響應文件的遞交 5.1 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2022年01月 26日下午15時00分。 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地點及開標地點:嵩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四樓會議室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響應文件,項目人不予受理。 6、發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標公告期限 本次采購公告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網站上發布 7. 聯系方式 1.采購人:嵩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地 址:洛陽市嵩縣 聯系人:王先生 電 話:13949280111 2.代理機構: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陽市洛龍區濱河南路61號東方今典天匯中心1號樓 聯 系 人:趙女士 電 話:0379-80883666 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0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