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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鄉地區地市訴訟事務律師庫項目 競爭性磋商公告1.采購條件 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現有7家常年法律顧問單位,現因業務發展需求,擬增設各地市律師庫,作為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補充,為新鄉地區提供訴訟法律服務。采購人為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鄉分行,采購代理機構為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項目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現對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鄉地區地市訴訟事務律師庫項目采用競爭性磋商方式向社會公開選擇供應商。現歡迎合格的潛在供應商參與磋商。 2.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 2.1項目名稱: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鄉地區地市訴訟事務律師庫項目 項目編號:YDCG20230051 2.2磋商內容及范圍: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鄉地區訴訟法律服務,包括一般訴訟法律服務和重大訴訟法律服務(具體內容詳見第四章內容及要求)。 2.3項目概況:對于一般訴訟法律事務,優先使用分配的常年法律顧問,如常年法律顧問不響應或無法滿足需求的,可使用地市訴訟事務律師庫;對于重大訴訟法律事務,由7家常年法律顧問和相關的地市訴訟事務律師庫共同參與采購。具體內容詳見本項目磋商文件。 2.3服務期限:自簽訂合同之日起12個月,服務期限屆滿后,期限內已委托案件應繼續按委托代理協議約定的階段代理至結束。 2.4標段劃分:本次招標項目共1個標段。 2.5入圍單位數量:入圍單位數量按照投標家數的50%四舍五入取整計算,最高不超過3家。 3.響應人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 3.1.1律所依法成立3年以上或律師團隊至少有1人執業5年以上,律所具備當地許可的執業資格,律所及律師團隊成員近三年均年檢(如有)合格且未受過任何行政處罰、行業處分等,在業內具有良好的聲譽。(提供律所執業許可證或律師執業證書、全國律師執業誠信信息公示平臺的查詢截圖等證明材料并加蓋公章) 3.1.2律所在新鄉地市具有合法固定的辦公場所與長期穩定的辦案團隊。(提供律所執業許可證、租賃、購買等使用合法固定辦公場所的合同、證明等并加蓋公章) 3.2人員要求: 3.2.1律所專職律師人數10人(含)以上。(提供全國律師執業誠信信息公示平臺截屏或律師執業證書等證明專職律師人數的證明材料) 3.2.2組建3人的律師團隊,且至少包括一名合伙人,每一名律師團隊成員執業年限或審判工作年限(可累計)均在2年以上(含),近三年均年檢(如有)合格且未受過任何行政處罰、行業處分等。(提供團隊成員執業證、加蓋公章的承諾書以及證明屬于合伙人等證明材料) 3.2.3律所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能夠按照采購人要求勤勉履職,在采購人要求的期限內完成委托事項;律所承諾未征得采購人書面同意情況下不得更換律師團隊成員;律所承諾為達成采購人工作目標,可平時、周末、節假日加班、出差,報價已包括上述費用。(提供加蓋律所公章的承諾書,格式自擬) 3.3財務要求: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年開始提供)。 3.4業績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以來(以裁判文書落款日期為準)律師團隊成員為2個以上(含)不同銀行業金融機構(同一法人下屬的不同分支機構可視為不同機構)代理過主訴或被訴案件并勝訴,或擔任過其法律顧問;(代理案件的,應提供相關判決書掃描件或裁判文書網截圖等證明材料,判決書中顯示的代理人應當為律師團隊成員,擔任法律顧問的,應提供法律顧問合同,以上均加蓋公章)。 3.5信譽要求: 3.5.1 響應人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禁止參加本次磋商活動。響應人可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詢相關主體(包括響應人、負責人)是否為失信被執行人,并提供查詢結果截圖(查詢結果截圖需體現查詢時間,查詢時間需在本公告發布之后,對響應人及其負責人均應查詢并在截圖上加蓋公章)。 3.5.2 自2020年1月1日以來,響應人及其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記錄的,禁止參加本次投標活動。應提供“中國裁判文書網”網站(wenshu.court.gov.cn)關于響應人及其負責人有無行賄犯罪記錄的查詢結果截圖。(具體查詢步驟參考:網站首頁→高級檢索→案由→刑事案由→貪污賄賂罪→行賄罪;應提供查詢詳細頁面,查詢結果截圖需體現查詢時間,查詢時間需在本公告發布之后,對響應人及其負責人均應查詢并在截圖上加蓋公章) 3.5.3 響應人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未出現嚴重違約、無涉及商業賄賂等相關違規、違紀和違法行為,企業財產沒有處于被接管、凍結或破產狀態,保證對客戶信息承擔保密義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磋商。(提供加蓋響應人公章的承諾書,格式自擬)。 3.5.4響應人承諾不存在以下情形:截至響應日,正在辦理/代理的法律事務與中原銀行集團(含分支機構與子公司)任一單位有利益沖突的;截至響應日,本律所、主要合伙人及律師團隊成員涉及尚未完結的重大法律糾紛或有不良執業記錄的;截至響應日,屬于與已入庫的7家常年法律顧問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含總所、分所及其他分支機構。(提供加蓋響應人公章的承諾書,格式自擬) 3.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磋商。 4.競爭性磋商文件的獲取 4.1采購文件獲取時間:2023年 6 月 17 日09時00分至2023年 6 月 21 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4.2采購文件獲取方式:郵件發售 4.3磋商文件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4.4其他:凡有意參與的供應商應在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截止時間前將以下資料蓋章掃描:(1)執業許可證;(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文件須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須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并掃描成PDF格式發送至代理機構郵箱hnydzbb@163.com,供應商掃描件發至代理機構郵箱后請致電(0371-53777553)告知代理機構人員,審核通過后繳費,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電子版。(注:★郵件中須標明所投項目、供應商全稱、聯系人及聯系電話)。供應商應對資料的真實性、合規性負責;響應截止時間后,將由磋商小組對響應文件中的資格證明材料進行詳細評審,不符合資格條件的響應文件將被拒絕。 6.響應文件的遞交 6.1響應文件的上傳/遞交截止時間為:2023年 6 月 29 日9時30分(北京時間)。 6.2投標文件遞交地點:鄭州市經三路與紅專路交叉口思達數碼大廈9樓918開標室 6.3逾期遞交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競爭性磋商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河南省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平臺上發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8.聯系方式 采 購 人: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鄉分行 地 址:新鄉市紅旗區平原路599號 聯 系 人:李紅衛 電 話:0373-3666551 采購代理機構: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聯 系 人:焦學政 趙璞喜 聯系電話:0371-53777553 地 址:鄭州市經三路與紅專路交叉口思達數碼大廈9樓 電子郵箱:hnydzbb@163.com |